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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最多几年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法律手段而非实质性刑罚,其期限通常不会超过37天。
该制度是由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对于其直接掌握并经调查确有证据证实的案件,在侦查工作进行期间,遇到某些法定且紧急的情况时,针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人员需进一步逮捕,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可延长至一至四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员,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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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