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是多长时间结束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羁押期限的具体规定,会因为案件的性质及其所处的阶段而有所区别。
通常情况下,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然而,如果遇到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后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则可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将羁押期限延长一个月。 对于那些地处偏远、交通极为不便的地区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或者是涉及到多个犯罪团伙、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行为涉及范围广泛、取证难度极大的重大复杂案件,若在上述期限内未能完成侦查工作,那么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便可将羁押期限再次延长两个月。 此外,倘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据上述规定,羁押期限虽然先后已经两次得到了延长,但仍然无法完成侦查工作的话,那么还可以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进一步延长羁押期限两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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