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还在派出所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场所并不是派出所,此乃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案的案件过程中,面临法定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实行的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之强制措施,一般会被关押于看守所。
关于这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就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执行拘留行为时,务必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 拘留之后,应立即将被拘留者移送到看守所羁押,最晚不得超过24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妨碍侦查的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当妨碍侦查的情况消除后,公安机关也应立即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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