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刑期从什么时候起算时间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拘役的刑期计算方式,通常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
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实施了逮捕措施,那么每日的羁押可折抵为一日的刑期。 所谓“判决执行之日”,即是指法院的判决正式生效并开始执行的日期。 倘若犯罪者在判决前已经被采取了逮捕措施,那么这些羁押的时长将会在最后的刑期中得到相应的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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