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公安部门或人民检察院对其职权范围内直接负责处理之案件,在实施侦查行动之际,遭遇法律规定之特殊紧急状况下,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其宗旨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进行。 通常应用于如下情形:预备进行犯罪行为、正在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事实发生之后立即被察觉到的罪犯; 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其为罪行肇事者; 在其相关地点或居住之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人员; 犯罪事件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的人员; 具有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性的人员; 未透露真实姓名、地址以及身份不明的人员;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