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后可以请律师会见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民遭受到刑事拘留之后,其具备了聘请律师会见的合法权益。
在此种情形下,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于侦查阶段,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将会对现行犯或有重大嫌疑的自然人采取暂时扣押其人身自由的手段以备调查。 一旦犯罪嫌疑人遭受到了刑事拘留的制裁,其至亲便有权为他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以便帮助他们保护人权和维护权益。 而作为律师,他们亦可获得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资格。 倘若律师能够成功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话,那么,他们将有机会更为全面地了解此项案件的相关信息,并为涉案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 此外,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算起,这些律师还能进一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案件中的各项证据进行核实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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