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68岁刑事拘留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年满六十八周岁的人员,在遭遇刑事拘留之时,所应采取的处理措施与其他各年龄段的犯罪嫌疑人基本一致;
然而,就法律适用方面而言,会更为全面地考虑到该年龄层及其身体状况等诸多因素。 刑事拘留(简称羁押)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的一种临时性措施,旨在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施暂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若此类六十八周岁的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公安机关便需于拘留之日起记录时日内进行审讯。 倘若发现不应受到拘留处置者,则必须立即解除其羁押状态并签发释放证明书。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对遭羁押之人员,在羁押期限内进行审讯。 如发现不应受羁押之人,须立即予以释放,同时签发释放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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