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拘是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接收的案件过程中,当遭遇特定紧急状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者实施的临时性剥夺行为人人身自由的强硬措施。
刑拘的法律设定情形涵盖了以下诸方面:正处于预备阶段的犯罪行为、正在执行中的犯罪行为或是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的; 被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其为罪犯的; 在个人身边或居住地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的; 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性的; 未透露真实姓名、地址以及身份不明的; 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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