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送看守所去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对任何人实施拘留时,必须向其展示正式的拘留证件以示公正和合法性。
然而,在执行完拘留行为之后,被拘留者应立即被转移到当地看守所进行羁押,这一过程最晚不得超过24个小时。 只要可能,公安机关在拘留任何人员后的24小时内,都应该尽快地通知到该人员被拘留的情况及原因,以及拘留在何处等相关信息。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而且这些通知事项可能对侦察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否则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需经过慎重考虑并决定是否需要暂时不通知,继续开展侦察工作。 但是,在这些具体情况消失之后,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有关该人员被拘留的详细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