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逮捕还是先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在司法程序中,犯罪嫌疑人会先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然后才可能面临逮捕。
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针对那些被发现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案件,在进行侦查期间,如果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时所采取的临时措施。 这一措施旨在暂时性地剥夺这些涉案人员的人身自由,以便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而逮捕,则是检察机关、法院经过批准或决定后,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并开展的一项行动,其目的在于对那些已经掌握了确凿证据,证实其存在犯罪行为且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段特定的时间内全面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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