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几种情况可以撤销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刑事拘留得以撤销的情形常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存在着犯罪事实不成立的情况。 这意味着经过深入调查后,已被拘留者实际上并未实施任何犯罪行为,或者现有的证据难以证实其犯罪嫌疑,因此必须予以撤销刑事拘留; 其次,有些案件可能涉及到轻微违法、危害程度较轻且不足以构成犯罪等情况,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能将其判定为犯罪行为; 再者,倘若犯罪事件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那么也需要对刑事拘留进行相应的撤销; 此外,若某个人因特赦令而获得了免于刑罚的待遇,那么他/她的刑事拘留也应得到相应的撤销; 最后,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某些犯罪行为仅需告知当事人即可处理,但若未告知或撤回告知,则刑事拘留亦须得到撤销。 另外,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时,其刑事拘留也应得到相应的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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