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给犯罪人什么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之行为通常需要向犯罪嫌疑人颁发以下文书材料,即《拘留证》。
当公安机关决定实施拘留这一强制措施的时候,必须依法向被拘留之人出示《拘留证》以示其权威性和合法性。 执行此项任务的相关人员数量不得少于两名,同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被拘留者展示该证书,明确宣告拘留的事实及原因。 拘留之后,应当立刻将被拘留人移送到专门的看守所进行羁押,且无论如何都不能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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