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几种措施和方式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在侦查实践中指的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管辖的案件,在进行侦查过程中遭遇了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罪者或者重大涉嫌犯罪人员依法采用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律强制措施。
然而,我们需明确的是,刑事拘留的法式唯有一种,那便是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基于自身权力而作出决定并加以实施。 在决定机关做出拘留决定之后,必须在二十四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拘留人及其家属相关事宜; 待妨碍侦查的因素消失后,也应及时将解除拘留的消息告知受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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