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第几天放人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人员的释放与否及其实际释放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调查工作的进展状况。
通常来说,若经由公安部门深入调查并证实其并无涉嫌犯罪之实证或情节极为轻微且对社会危害不大,难以认定为犯罪行为者,应立即予以释放。
然而,若需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则在拘留期限结束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安机关如认为有必要将嫌疑人逮捕,应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该审查批准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及结伙作案等严重犯罪嫌疑分子,审查批准的时限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18:4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