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判刑算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尚未判定刑罚并不等价于一定为此前被处以刑事拘留之处置方式。
刑事拘留,实际上作为一种对正在进行的刑事程序采取的刑事强制手段,往往在公安部门或检察机关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环节中得到应用。 然而,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之中,若相关人员尚未获得经过法律机构宣判的有罪裁决,那么他们既可能正在经历刑事拘留的处罚,也有可能获得的是从行政拘留到司法拘留等不同程度的强制性约束。 具体来说,刑事拘留这一手段是指公安机构及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负责并展开调查的案件过程中,倘若遭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那么应该对此类案件中的现行罪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施加临时的人身自由剥夺的强制性司法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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