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证据是否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及要求,由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处理的案件中所产生的刑事拘留证据,都具备法律效力。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构与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负责的案件过程中,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处于现行犯罪状态或涉嫌严重罪名者进行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之强制性措施。 在实施刑事拘留期间所收集的证据,若能严格依据法规条例,运用合法合规的流程和手法获取,且这些证据与案情事实存在紧密关联性、准确可靠,那么在该案件的其后审理程序中,这些证据都是可以得到认可并被采纳适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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