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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一定37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时长并非皆为37日。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常的刑事拘留期限为3个自然日,但若遇有特殊情况,可依法延长至4个自然日;
针对那些涉及流窜犯罪、重复犯罪或聚众犯罪等重大嫌疑人者,其审查批准时间则可延长至30个自然日。
检察院应于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日起的7个自然日内,对是否批准逮捕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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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5:5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