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能退回原来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之明确规定,若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应当予以逮捕的情况得以发现,或者判决已经产生法定法律效力等诸如此类的特殊情况时,应依法对其进行撤案处置,或者宣告不起诉并以此为据,亦或是将相关案件退还至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以进行进一步处理。
因此,可以推断在特定状况下,刑事拘留是可能会被原封不动地退回到原属状态,但是,这种状况还需依赖于各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其所适用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最后的确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不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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