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了对方可以撤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若在案件侦查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无需对其进行刑事追责时,应及时撤销该案件。
换言之,倘若侦查部门在执行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发现案件证据不足、缺少犯罪事实或确认犯罪嫌疑人为无辜者等特殊情况,皆可依照法律程序将案件予以撤销,并于必要时刻释放在押人员。 同时,对于已被逮捕之人,则需立即宣布释放,向其发放释放证,并通知负责批捕事宜的检察机构。 据此而言,在刑事拘留期间,倘若侦查部门认定无须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实属合法性地撤销案件之例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