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要等着判刑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制度中,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具有强制性的特殊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不会逃避警方的调查工作、毁坏关键证据或继续从事违法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有义务依法进行审讯。 倘若在此期间发现不应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应立即解除拘留状态,同时向犯罪嫌疑人发出释放证明。 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拘留仅仅是整个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环,并非是终极惩罚方式。 在拘留结束后,公安机关将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提出逮捕申请、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抑或是撤销此案。 若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法院则需要依据客观事实以及国家法律,做出相应的裁决。 由此可见,刑事拘留并非直接导致罪犯被判处刑罚的程序,而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必要步骤。 故此后,还需要经历严格的审查起诉程序及审判程序,最终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审慎地作出是否对罪犯判处刑罚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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