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没通知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在对嫌疑人实施拘留措施时,务必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向其展示相应的拘留证为凭据。
与此同时,还应于执行完拘留行为之后的二十四个自然小时内完成对于被告人家属的告知工作,除非是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例如无法联系到被告人家属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导致通知可能会妨碍案件的侦查工作。 若刑事拘留过程中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家属通知,那么这种做法无疑是违法的。 在此种情况下,被告人家属有权依据该法条向公安机关提出查询请求,了解拘留状况,并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履行通知义务。 倘若公安机关未能依法履行通知职责,被告人家属可向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以期促使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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