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取保候审人消失几年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若不遵从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擅自离场,将被视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极端恶劣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被赋予取保候审权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应遵循下列规定进行自我约束:首先,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
其次,当其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再次,在接到传唤通知后,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调查;
此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最后,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
对于那些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被取保候审者,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将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依据具体情况,责令其写下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
对于那些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进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先对其实施拘留。
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消失不见,公安机关将会全力以赴地进行搜寻与追捕,一旦成功将其抓获,有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的资格,转而采用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例如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18: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