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程序是怎样的流程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刑事拘留程序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应首先向涉案人员开具拘留证,并在获得批准后立即将其送往指定的看守所进行拘押,最晚不得超过24个小时。
除非面临到诸如可能会妨碍调查以及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者恐怖活动罪等无法通知的特殊情况,否则在执行拘留之后的24小时之内便需要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相关信息。 一旦上述妨碍调查的情况得以消除,公安机关也必须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