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严明规定,凡符合如下情形之一者,公安部门皆可依法对其采取先行拘留措施:1.正处在预备犯罪阶段,或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或犯罪事实发生之后立即暴露了行踪之人;
2.被受害人或现场目击证人指认为罪魁祸首之人; 3.在他所居住场所或个人物品之中意外发现足以证明其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 4.犯罪事发后企图通过自杀方式逃避处罚或潜逃在外者; 5.存在销毁隐匿证据或串通干扰侦查等可能性较大之人; 6.未明确说明自身真实身份信息及真实住所的嫌疑人; 7.有迹象显示其可能在不同地域进行流动作案,多次参与犯罪行动,或者组织团伙行凶的嫌疑重大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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