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低行政拘留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一个人先是遭受到了刑事拘留,紧接着又经受过行政拘留,那么这两种拘留便是单独的,需依据各自相应的法律流程与规定加以处置。
刑事拘留往往源于对某项潜在犯罪行为的指控,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而行政拘留则是由于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所规定的行为规范,同样由公安部门依据此部法规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详细列举了可实施行政拘留的各种情况,若某人的行为恰好符合该条款所列明的条件,公安部门便有权对其实施警告或处以不超过二百元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处以五天至十天的拘留,并可附加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倘若一个人的行为同时触及到刑事法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他有可能会同时面临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 在此类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由公安部门依法作出选择适用哪种拘留方式的决定。 若已针对同一行为实施了刑事拘留,那么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或许就不再进行行政拘留,除非在刑事拘留之后发现仍存在其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当一个人在经历过刑事拘留后,又因其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而被行政拘留时,这两种拘留可以分别执行。 然而,若行政拘留是基于同一行为,那么在刑事拘留期间可能就不会执行行政拘留,除非在刑事拘留结束后发现仍有必要进行行政拘留的情况。 总而言之,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乃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程序,若一个人先遭受刑事拘留,然后又经受行政拘留,那么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由公安部门依法作出选择适用哪种拘留方式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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