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符合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八十二条明文规定,符合以下七种情形者,可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1.正处于预备阶段或实施过程中,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到的;
2.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控其为罪犯的; 3.在其居住地或活动场所内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证据; 4.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中的; 5.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的; 6.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状况不明的; 7.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在此类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对上述人员进行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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