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受礼品礼金三万多是受贿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有受赠人在其职务期间,收受了总计超过三万元人民币的礼品与礼金,那么他极有可能已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即受贿罪。
并非仅根据受赠财物的数额大小就能断定是否构成受贿罪,而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境环境以及收受这些财物时是否存在为第三方谋求利益的情状进行综合评估判断。 譬如说,若受赠人是借助于其职权所赋予的便利条件,并且为了帮别人谋求某项利益而接受了这些财物的话,那么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受贿罪。 然而,如果这些财物的接收仅仅是出于正常的人际交往或是馈赠,并未涉及到任何职权便利或者是为他人争取利益的行为,那显然是不符合受贿罪的定义标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