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刑事拘留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若尊夫人不幸遭到刑事拘留,则享有准予委托辩护人为其维护合法权益之权力。
在此期间,她仅能选择授权律师作为辩护代理人。 在案件进行侦查阶段时,侦查方有义务在首次对其进行讯问或实施强制性措施之时告知尊夫人有权限委托辩护人行事。 倘若尊夫人不幸身陷囹圄,她仍可提出委托辩护人的请求,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立即将此请求传达给相关部门。 若尊夫人正处于羁押之中,其法定监护人或近亲亦可代为行使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当辩护人接收到委托之后,必须尽快通知负责处理该案的司法机构。 因此,您可以协助尊夫人委托辩护人,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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