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羁押期能否折抵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之明确规定,有期徒刑的宣告刑期自刑事裁判开头被视为执行之日起计算,若被告人在法院判决执行之前即已遭受先行羁押,则该羁押日期可予以相应的刑期折扣。因此,对涉及受贿犯罪的被告人而言,倘若在生效刑事判决执行日前已遭受到羁押措施,那么他在此期间所经历的羁押时间便可用于抵扣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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