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跟逮捕罪名不一样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及第一百六十二条相关法规条文规定,实施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须依法经由人民检察院批准确认或是人民法院裁定许可,且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执行工作。当公安机关侦办终结案件之时,应确保犯罪事实明确无误,相关证据确凿且充实,同时编制出全面详实的起诉意向书,连同所有案卷资料、证据一并移交至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决策;此外,还需将案件移送情况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知晓。若犯罪嫌疑人自愿承认罪行,则应对此予以详细记录,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向书中明确记载相关情况。刑事拘留与逮捕在法律程序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刑事拘留往往在紧急状况下,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继续从事违法行为而采取的一种暂时性强制措施。拘留之后,公安机关需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或决定逮捕。如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或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公安机关便需严格执行逮捕命令。在实践操作中,罪名的确立与变更可能涉及到侦查阶段的证据搜集与审查,以及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审核。倘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证据或事实,有可能导致罪名发生变化。在此情形下,公安机关需重新收集证据,而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环节亦会对案件进行重新评估。总而言之,刑事拘留与逮捕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程序,逮捕行为需得到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人民法院的裁定许可。罪名的确立与变更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法律程序进行合理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8: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