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犯罪被捕后能否申请监视居住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犯罪行为被依法逮捕,于满足特定条件之下,便可申请监视居住。
然而,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才能够获得该项权利: (1)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者; (2)身怀六甲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女性; (3)是对于生活无法自理人士的唯一抚养者; (4)由于案件的特殊性质或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案情处理,采用监禁方式可能更为适宜; (5)在羁押期已满,但案件尚未终结以前,亦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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