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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期满后应如何处理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们讨论完毕监视居住这一概念之后,接下来要向大家呈现的便是关于监视居住结束之后相关事宜的处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时,应由负责案件审理的办案机关依法做出解除监视居住的决定,并在第一时间内向被监视居住者以及相关单位发送正式通知。
总之,解除监视居住不利于案件的审理,同时也不符合正当程序,因此必须谨慎对待。
下面让我们逐条详细解读: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下什么叫做监视居住。
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力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的期限内不得擅自离开他们的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并且必须对他们的行动进行监督规制,以此来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
那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又需要遵循哪些具体的规范呢?首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随意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目的地;
其次,同样未经允许,不得与他人进行私下会面或通过通讯方式交流沟通;
再次,在收到传唤通知的时候,应该及时到案;
此外,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涉证人作证;
最后,不得摧毁、伪造证据或是串通口供;
更为重要的是,个人的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需交予执行机关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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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7: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