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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后多久会批捕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公安部门将会在拘留嫌疑人的第三日开始,便将案件提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以期获得逮捕授权,而如若情节较为特殊,批准延长期则可延长至多四日。
之后,检察院在接收到公安部门移交的申请后,需在七日内做出决定,核准或否定逮捕申请。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在最长的拘留期间,嫌疑人最多只能等待拘留期满后的十四日凑够时间来获取逮捕授权。
然而,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犯罪行为,流窜作案、团伙作案以及连续多次实施相同犯罪行为的嫌疑人而言,公安部门可在拘留期限内延长至三十日,然后再将案件提交至检察院申请逮捕许可。
同样在此种情形下,检察院也需要在收到申请并斟酌审议后的七日内对是否赋予逮捕权做出决断。
因此,在极少数特殊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需要等待长达三十七日的时间,即直到检察院对其逮捕请求做出最终决定为止,方可决定他们是否将暂缓放出或继续留在拘留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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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1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