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等同于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明确指出,刑事拘留并非预设,亦非最终的法律裁决形式。
其次,这属于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个环节,既拥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与执行权,又在侦查过程中,触及到一定程度上的危险情形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短暂性的人身自由约束措施。 更为严谨准确地说,所谓刑事拘留,须同时满足两个特殊条件: 首先,拘留的对象应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现行犯即是正在进行犯罪行为的人员; 而重大犯罪嫌疑人则是指依据确凿有力的证据,证明其具有严重罪行嫌疑的人。 其次,便是该行为必须是在特定的紧急情况下发生的,这种情况已经在法律条文中做出了详细规定。 至于判刑,这是指对犯罪者给予刑事惩罚的决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惩罚主要涵盖两种方式,即主刑和附加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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