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的刑期从何时开始计算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服刑期限自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
其中对于管制的罪犯,其服刑期限则同样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在判决执行前被先行羁押的情形下,每过一天的羁押期间便可以相应地折抵两天的刑期。 二、关于拘役的罪犯,他们的刑期同样是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当判决执行前发生先行羁押的情况时,此期间内的每一天的羁押时间均可折抵一天的刑期。 三、而关于有期徒刑的罪犯,他们的服刑期限则自判决执行之日起算; 如果判决执行前发生了先行羁押的情况,那么在这个预先羁押的阶段中度过的每一个日子都将被折抵为一天的刑期。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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