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案件27天还没有逮捕正常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刑事侦查期限的规定通常由公安部门根据案件的复杂性进行判断和确定。就一般性的刑事案件而言,在实施逮捕之前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达37天,其中也包含了检察机关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决定所需的时间。然而,对于性质较为恶劣、涉及到严重暴力行为的强奸罪案来说,若在27天之内尚未完成逮捕程序,可能是由于案件尚处于调查取证阶段或者正在等待检察机关的审批过程中。这种情况属于正常现象,因为警方需要确保所掌握的证据具有充足性以及确凿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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