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没签字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的实施都将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而涉案人员在此过程中是否签署相关文件,其本身对拘留的执行并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一旦公安机关作出了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决策,他们将会开具相应的拘留证明,并且在必要的时候,他们也有权利采取强制手段来确保拘留的顺利执行。在整个拘留过程中,被拘留人享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同时他们还可以选择委托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援助。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切实保障被拘留人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刑事拘留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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