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没写时间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谓的“刑事拘留未明确时间”是指公安机关在实施拘留措施的过程中并未明确写下拘留期限的情况。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人员,其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三十七日。这其中还包含了公安机关将案件提交给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的工作时间以及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最终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所需的时间。因此,如果出现拘留期限未明确的情况,可能需要结合其他相关文件或者实际操作来确定拘留的具体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