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城看守所律师会见一次收费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一条中,并没有明确地提到律师会见在押人员的费用应如何收取这一重要问题。事实上,以上述条款的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到被羁押者的直系亲属与被羁押者进行通信、探视时的相关管理与限制事项,以及监管机构对信件检查方面的规定等等。因此,对于律师如何向当事人收取会见费用这样的关键问题,我们有必要参照其他相关的法令规章,或者直接向所在地的看守所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一条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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