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能否直接进行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在具备充分证据证明某特定人员涉嫌构成严重罪行,同时事态紧迫的情况下,警方有权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然而,这项行动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程序,通常还需得到检察院的核准许可。刑事拘留作为一项限制个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防止涉案嫌疑人逃避警方调查、毁损关键证据等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警察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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