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令是不是在刑事拘留多久下达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逮捕令通常须在刑事拘留期限结束前,也就是最晚不超过37个自然日之内予以签发。这是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所设立的限制,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嫌疑人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防止长期无理拘留现象的出现。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若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之后,认定有必要进行逮捕,则必须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该期限可适当延长一至四个工作日;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则可将审批期限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申请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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