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能认定刑事拘留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裁定通常是依据公安机关对潜在犯罪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所获取的确凿证据作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倘若有充足证据显示某位公民有潜在的犯罪倾向,并且其极有可能逃脱调查或者干扰司法公正进程,那么公安机关有权做出拘留决定。
然而,在执行拘留权利之前,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在通知嫌疑人家属方面,也需要在24小时之内完成。 另外,拘留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但在特殊情况下,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七天,甚至在极端情况下,最长可以达到30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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