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门刑事拘留超期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若在广东省江门市发生了刑拘超过法定时限的情况,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都有权向当地检察院提起控诉。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之一,理所应当承担起对侦查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职责,其中便包括了对于拘留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审查和监督。显然,拘留时限的超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这可能会引发释放被拘留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等后果。若经核实确属超期羁押现象,当事人可依法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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