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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是指多少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通常被视为公安机关在进行侦查行动时,对现行犯罪者或具有重大嫌疑之人员所实施的一种短期内的强制性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总共不能超过37日。若在此期间,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批捕,则拘留期限可延长至7日;倘若在拘留过程中,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继续开展侦查工作,同时又满足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条件,那么他们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延长拘留期限的申请,但是每次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4日,而且总计拘留期限也不得超过37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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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