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中公检法各自的任务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整个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这三股重要力量的职权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公安机关负责对各类刑事案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和执行逮捕)等; 其次,人民检察院具有对法院判处的刑罚作最后判决前的司法监督之责,以及批准逮捕权及对本院依法受理的案件进行主动调查与公诉的职责; 再次,人民法院则是法律范畴内的最终裁判者,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并下达相应裁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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