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申请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条之规定,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需满足如下两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
其一,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清偿所欠下的所有到期债务;其二,尽管拥有足够的资产且有能力全部偿还债务,但其目前的经济状况却显示自身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不能清偿”这一表述不仅仅适用于企业对债权人请求偿还的所有到期债务,还可涵盖由于诸多原因导致企业失去清偿能力以致无法如期履行债务的情形。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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