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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算刑事拘留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1、由于实施了违法行为而被公安机关拘留此时就算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2、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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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6:4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