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刑事拘留37后检察院会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三十七天后检察院批捕的,会依法逮捕,检察院不批捕的,会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是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期限的,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天。如果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那么会释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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