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拘留是不是不用还钱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是。
律师解析:
因为欠债不还不属于刑事犯罪,所以是不会被拘留的,欠款还是要还钱的。
拘留和还钱是没有联系的,合法的债务应该进行清偿,就算债务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坐牢,债务仍然要偿还。 适用拘留的情形主要有: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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