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戒毒所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的情形下,戒毒所内收容的个体并无资格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这些被拘留于戒毒所内的人员,其主要原因往往是因为吸食毒品而被强制进行戒毒治疗,而并非涉及到任何形式的刑事犯罪行为。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通常只适用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那些被怀疑有犯罪嫌疑或者已经被正式指控为罪犯的嫌疑人或被告。 然而,如果某位人士由于涉嫌与毒品有关的罪行而被关押在戒毒所内,那么他是否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会被判处的刑期以及该名嫌疑人或被告对于社会安全所带来的潜在威胁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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